用 DTV 攜帶配偶與子女

可以:DTV 持有人的配偶和 20 歲以下子女可以在「配偶與子女」類別取得自己的 DTV,同樣 5 年效期和每次 180 天的停留。他們需要自己的護照和照片、關係證明(結婚證書或出生證明)、主申請人的護照與 DTV 影本,以及 500,000 泰銖的財力證明。他們不需要課程、不需要工作,也不需要另外的目的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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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算是眷屬

  • 你的配偶——合法登記的丈夫或妻子,以結婚證書證明。
  • 你 20 歲以下的子女——以出生證明證明;收養子女附收養證明(金邊大使館有列)。
  • 不包括:未婚伴侶和父母——他們以自己的類別申請,遠距工作或軟實力。

眷屬取得同樣的簽證:5 年、多次入境、每次 180 天,以及同樣可在移民局延長一次。